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解读暨全国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肿瘤技术规范化培训班通知
时间:20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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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卫生部制定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临床应用新技术按照规定报批。

  为规范肿瘤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生部特制定《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本规范为技术审核机构对医疗机构申请临床应用肿瘤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进行技术审核的依据,是医疗机构及其医生开展肿瘤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的最低要求。中国医师协会继续作为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负责相关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卫办医政函〔2011〕541号)。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规范肿瘤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人员管理,中国医师协会拟于2015年4月下旬在北京举行“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解读暨全国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肿瘤技术规范化培训班”,期间召开中国医师协会放射性粒子治疗技术专家委员会成立会,培训结束授予继续教育I类学分。经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全国肿瘤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人员培训结业证书》。

2015医师协会粒子会.pdf